光斑貼試驗(Photopatch testing)主要用于檢測接觸性光變應原和光變應性接觸性皮炎的診斷。由于臨床上與日光有關的皮膚炎癥很多,且均表現為日光暴露部位的皮炎,因此,合理應用光斑貼試驗,對于查找接觸性光變應原具有重要意義。
1. 日光相關性皮膚病的分類
表6. 日光相關性皮膚病的分類
類別 |
亞類別 |
疾病表現 |
急性光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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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曬傷 |
慢性光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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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老化、皮膚腫瘤 |
光敏感 |
遺傳性光敏感 |
白化病、苯丙酮尿癥、著色性干皮病、Bloom綜合癥 |
外源性光敏物引起的光敏感 |
光毒性皮炎及光變應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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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源性光敏物引起的光敏感 |
卟啉癥、陪拉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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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發性光敏感 |
多形性日光疹、痘瘡樣水皰病、日光性蕁麻疹、慢性光化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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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加重性皮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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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斑狼瘡、皮肌炎、單純皰疹、痤瘡等 |
(1) 急性日光損傷性皮膚病
即日曬傷,又稱日光性皮炎。可見特征性的日曬傷細胞(角化不良細胞),日曬30分鐘后可出現。細胞間水腫,真皮淺層小血管周圍以中性粒細胞為主的混合細胞浸潤。作用光譜UVB(中波紫外線),最小紅斑量(minimal erythema dose, MED)降低,光斑貼試驗陰性。
(2) 外源性光敏物引起的皮炎
① 光毒性皮炎:作用光譜為UVA(長波紫外線),MED降低;光斑貼試驗陰性;組織病理同日曬傷。
② 光過敏性皮炎:作用光譜為UVA,MED正常或降低;光斑貼試驗陽性;病理同變應性接觸性皮炎。
(3) 獲得性特發性光敏性皮膚病
① 多形性日光疹:表皮改變在不同臨床類型中有所不同,常見為海綿水腫、角化不全、棘層肥厚、基底細胞空泡樣變性等。MED降低,大部分患者作用光譜位于UVA內,部分位于UVB內,對可見光無反應,光斑貼試驗陰性。
② 光化性癢疹: 無特性改變,1/3患者對UVA和UVB紅斑閾降低,1/3患者只對UVA紅斑閾降低。光斑貼試驗陰性。
③ 逗瘡樣水皰病:表皮內水泡形成,表皮角質形成細胞壞死,真皮淺層毛細胞血管擴張,血管周圍慢性炎性細胞浸潤。可有血管炎改變。直接免疫熒光檢查陰性。對窄譜UVA的紅斑敏感性增強,反復UVA激發試驗陽性并具有診斷意義。光斑貼試驗陰性。
④ 日光性蕁麻疹:常對寬譜的UVA、UVB及可見光激發試驗都發生反應,或聯合有反應,可復制出自然日光所致皮損。光斑貼試驗陰性。
⑤ 慢性光化性皮炎(慢性光反應,光線性類網織細胞增生癥):呈亞急性或慢性濕疹改變,或呈假性淋巴瘤改變。覆蓋區皮膚最小紅斑量測定對UVB異常敏感,部分對UVA和可見光敏感,光斑貼試驗可陽性。
2. 日光相關性皮膚病的診斷
(1) 病史及體檢:
① 光暴露情況:如潛伏期(日光暴露與出現皮疹的間隔時間)、季節性、激發皮疹所需的最短持續暴露時間,對窗玻璃濾過或衣物遮蓋后的光線的反應;
② 光敏物暴露史:包括化妝品、防曬霜、植物、化學物質、香料、噴霧劑或藥物等;
③ 既往光敏感疾病史及家族史;
④ 皮疹特點:皮疹持續時間、皮疹的分布、皮疹的形態、伴隨癥狀或前驅癥狀(如瘙癢、頭暈、燒灼感、腫脹);
⑤ 其他情況:如發病年齡。性別、職業(戶內或戶外工作)、防曬霜的防曬效果、系統用藥史、娛樂活動(如園藝、捕獵等)。
(2) 實驗室核查
① 抗核抗體(ANA)、抗SSA(Ro)抗體、抗SSB(La)抗體檢查排除紅斑狼瘡;
② 血、尿、便卟啉濃度測定,排除卟啉癥;
③ 皮膚組織病理檢查及直接免疫熒光檢查;
④ 光斑貼試驗、光生物學試驗及MED測定。
3. 光斑貼試驗的適應癥及測試系統
(1) 適應癥
光斑貼試驗適用于臨床上病因不明的日光相關性皮膚病的鑒別診斷,用于明確診斷光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確定光變應原,從而根治該病。
(2) 測試系統
除常規斑貼試驗所需物品如光變應原及芯室外,還需要可輸出UVA(315-400nm)的人工光源作為測試光源,如熱石英燈(hot quartz lamp)、熒光管(fluoresent Tube)、疝弧燈(xenon arcs)、碳弧燈(carbon arcs)及單色光源(monochromatic sources),目前多采用疝弧燈或熒光管。如果光源中存在大量UVB,則應用玻璃濾掉,因其易引發紅斑。
少量光變應原的作用光譜為UVB,但常規光斑貼試驗的光源均為UVA。特殊情況下,可見光、紅外線等均有可能引發光敏感。
(3) 中國常見光斑貼試驗的變應原
我國目前還沒有自己的標準系列光斑貼變應原,但是本公司根據我國的文獻和臨床實踐總結出中國常見光斑貼試驗的變應原(詳見附錄)。
(4) 試驗方法
光斑貼試驗變應原的貼敷方法及注意事項同常規斑貼試驗,但進行光斑貼試驗的變應原應在背部兩側平行貼完全相同的兩列。其中一列在測試過程中要始終避光,貼敷2天后于暗處去掉,判讀結果,然后仍避光。其目的為檢測變應性接觸性反應。另一列則在貼敷1-2天后去掉,進行判讀,記錄結果后照射UVA。投照距離為20 cm,時間為20-30分鐘,照射后遮蓋避光,24-48小時后判讀結果。
所用UVA一般實驗室采用的光照量為1-15J/cm2,斯堪的納維亞接觸性皮炎協會制訂的標準認為5J/cm2較合適。當光敏感很嚴重時,應使用50%最小紅斑量的UVA,UVA劑量過高,容易出現光毒性反應。
有可能的話,應預先測知患者對UVA的耐受力,以確定患者對UVA照射的閾值。光斑貼試驗時,投照時間可以選擇稍低于閾值反應的時間。多數患者對照射20-30分鐘可以耐受,但在極敏感個體時間應縮短。
具體操作程序為:第一天,給患者貼敷光變應原;照射UVA、UVB以測定最小紅斑量;第二天,測量最小紅斑量數據;去掉其中一列并對測試部位進行UVA照射;第三天,去掉另一列,兩列同時判讀結果;第五天,第二次判讀結果。
(5) 結果判讀
判讀方法同常規斑貼試驗。皮膚未照射區無反應,而照射區有反應者為光斑貼試驗陽性。如果兩側反應相同,則仍記錄為一般接觸性過敏。如果兩側均陽性,但照射區強度大,則考慮為接觸過敏及光過敏共存。同時注意與光毒性反應的區別,必要時可用變應原濃度梯度測試實驗幫助鑒別。光變態反應強度隨變應原濃度呈梯度變化且在低濃度仍有反應。
記錄方法同斑貼試驗,但在結果前加光(photo-)的標記:
結果記錄 |
結果判讀 |
Ph?+ |
可疑 |
ph+ |
弱陽性 |
ph++ |
強陽性 |
ph+++ |
極強陽性 |